改革开放二十年了,它的实质是什么?我认为,原有体制是在经济主体错位的状态下运行的,改革开放在经济上的表现就是经济主体的归位。
现代市场经济是由居民、企业、政府和非常住单位等四大经济主体构成和运作的。居民与企业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居民作为第一经济主体可以从企业得到商品和劳务,但要为此提供企业生产所需的各种要素;企业向居民支付生产要素的报酬,居民则用要素收入向企业购买所需的商品和劳务。市场并不是完美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两主体的格局显现了其内在的不足。尽管从理论逻辑上讲,并不是市场失效就一定要政府介入,但在实践中,政府从经济的“守夜人”到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却实在是由市场的失效造成的。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的国际化是必然的。由此使得非常住单位成为一国经济领土内的第四大主体。所谓非常住单位就是来自一国经济领土外的居民、企业和政府单位,他们与常住单位一样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按照市场规则也应享有“国民待遇”。
从总体而言,经济体制改革前的三十年是在多数经济主体错位的情况下运行的。居民生活于很有限的消费空间,低工资低物价,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可以用“单一”来归结的商品供应,他们选择工作和居住地的余地很小,没有投资行为。企业实质相当于生产车间,全国好像一个大“托拉斯”,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用什么生产,都要听命于上级主管机关,生产所需要的资金和原材料由上级拨给,生产产品和利润也大都上交给上级。地方政府在集权体制中的作用是有限的,基本上是上传下达。封闭状态下非常住单位难以参与中国经济运行,有限的国际交流也往往带有政治色彩。与多数经济主体错位形成极大反差的是,中央政府主体地位极端地膨胀,在经济决策中严重越位。
经济主体错位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归结起来主要有:(1)我国生产力水平低下,对发展路径的选择制约很大,追赶战略的实施给主体的错位提供了方便。(2)国际冷战大背景的挤压,西方国家采取错误的对华政策,封锁新中国;受苏联经济发展模式影响。(3)战时管理体制的延续和影响,新中国百废待兴,没有机会从容地对经济管理体制作重大调整,以至于将非常态的东西当作常态的东西接续下来。(4)“左”的错误长期占据主导地位。
经济主体错位首先造成经济体内部缺少活力,本来应该是几个积极性,但实际上往往只有中央一个积极性;其次是中央政府越俎代庖,决策中难免失误,多次造成最大的浪费——计划的浪费;另外也由于缺少国际经济交流所应有的压力和推动力,中国人生活于“世外桃源”,与发达国家经济水平的距离越来越远。
如果说经济主体错位是原体制的最大问题所在,那么改革开放的实质就完全可以概括为经济主体的归位。农村改革确立了农民的经济主体地位,开放使得非常住单位逐步作为一种经济主体参与到中国的经济活动中,分权意味着地方政府作为二级主体的地位,企业改制是对企业主体地位的重新确认,市场化进程是对居民主体地位的认可。消费者主权是现代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概念,近年来在中国被广泛接受,但它不过是居民经济主体权利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
经济主体归位过程可持续的一般条件是:因经济主体归位而增加的总收益大于因归位过程中磨擦所损耗掉的收益。但通常经济主体的占位是刚性的,难以逆转的。而且经济主体归位过程一旦开始,就会带有“自放大”的性质,归位的速度将加大,归位的范围将扩展。很难想象,已经得到改革开放甘果的几亿人民会愿意回到原来那种低水平的生活中去。由此判断,中国的大势是令人乐观的。
经济体制改革意味着建立新的“组织文化”。这个建设过程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主体意识的觉醒与强化;主体能力的恢复与再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居民生活质量往往取决于其选择和决策能力,几乎什么事情都需要或者可以选择。机会越多,需要付出的选择成本也越高,也就越需要学习和提高。显然主体能力的恢复与再造不是短时间可以完成的。从不大需要什么生活能力到变得什么事情都需要选择和决策,这种大跨度肯定会使人有不适应的感觉。同时由于主体地位还没有最后确立,易受到种种不规范的冲击,造成个别人的浮躁是必然的。
经济增长并不一定保证快乐的相应增长,而只是给人们以更多的选择机会。但对主体意识不强、主体能力不够的人来说,与其费心费力去做主体,莫不如生活在被动听命省心省力的年代。中国人不患寡患不均的习惯心态,会让相当一部分人留恋过去。所以并非人人都欢迎经济主体的归位,有的对此持积极适应的态度,有的对此持激烈的反对态度,还有的则对此大趋势表现出一种无奈的冷漠。当然,随着社会的进步,他们之间的比例会发生变化,但后两种人显然构成了归位的阻力。
在经济主体归位的过程中会产生某种真空,在位移传递中也可能发生权利的截留,这会诱发产生改革中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一集团得益于双轨中的摩擦,不愿意改革的深入,成为归位的阻力。还有要人的角色混淆问题:同时作为居民和管理者(政府的或企业的)的人如何分离自己的角色,在不同的位置上做不同的相应的事情,也是一种归位。
管理和调节的基本前提是承认对方的主体地位。新体制下管理和调节的主要内容是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管理和调节的基本方式是通过利益来驱动,首先认可被管理和调节者的合法利益,让经济主体为了其自身的利益而积极为其他经济主体谋利益,至少为了其自身的利益而不去破坏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益。利益驱动属于软驱动,法律和行政方式是硬驱动,软驱动要与硬驱动有机结合,才能收到更好的管理和调节效果。